人口构成

民族构成

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,总人口1256170人,其中汉族1218568人,占总人口97.01%,畲族37547人,占总人口2.99%,回族55人。

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,总人口1457127人,其中汉族1409540人,占总人口96.73%,畲族47428人,占总人口3.25%,回族105人,苗族17人,僮族11人,满族8人,藏族3人黎族、彝族、维吾尔族各1人,民族不详2人。另有外国人加入中国籍10人。

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,总人口221707人,其中汉族2149868人,占总人口96.97%,畲族66860人。占总人口3.02%,回族159人,壮族37人,苗族36人,满族17人,蒙古族10人,布依族6人,彝族5人,黎族3人,白族、鄂伦克族、维吾尔族各2人,侗族、傣族、藏族、京族、朝鲜族、哈尼族各1人。另有外国人加入中国籍4人。

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,总人口3。21%,回族235人,壮族104人,苗族95人,满族74人,土家族68人,彝族65人,蒙古族38人,白族22人,侗族20人,布依族14人,瑶族12人,傣族8人,藏族6人,黎族5人,哈尼族4人,傈傈族、拉祜族、水族、普米族、鄂温克族各2人,朝鲜族1人,民族不详8人。另有外国人加入中国籍4人。


性别构成

民国18年(1929),人口性别比例为135.17(女=100,下同),30年126.17,34年为120.75。性别比例失调。1949年为117.58,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为116.04,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为113.06,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为111.69,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为110.65。是年,分县(市)性别比例:缙云县106.60,丽水市108.93,庆元县109.48,青田县109.92,松阳县111.51,龙泉市112.03,遂昌县114.17,云和县114.74,景宁县116.28。


年龄构成

民国17年(1928)10月,总人口1226006人,其中20岁以下482881人,占总人口39.39%;21-40岁409206人,占总人口33.38%;41岁以上333918人,占总人口27.23%。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,17岁以下60408人,占总人口45.325%;18一59岁689589人,占总人口47.33%;60岁以上106604人,占总人口7.32%,其中80一98岁3471人,占总人口0.24%。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,17岁以下498509人,占总人口42.78%;18一59岁1085337人,占总人口48.95%;60岁以上183248人,占总人口8.27%,其中80一99岁15022人,占总人口0.68%。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,17岁以下781254人,占总人口33.26%;18一59岁1335938人,占总人口56.87%;60岁以上231957人,占总人口9.87%,其中80一99岁20043人,占总人口0.85%;100岁老人3人(青田、缙云、遂昌县各1人)。



平均寿命

1981年,死亡人口14284人,其中男7624人,女6660人,平均年龄53.72岁,女54.65岁。按《完全生命表》计算,平均预期寿命67.61岁,其中男性66.71岁,女性68.57岁。1989年,死亡人口15029人,其中男8329人,女6637人,死亡人口平均年龄59.23岁,其中男67.03岁,女68.03岁。



文化构成

民国37年(1948),大学程度1872人,占总人口0.16%;高中程度3803人,占总人口0.33%;初中程度14780人,占总人口1.27%;高小程度59445人,占总人口5.10%;初小程度95079人,占总人口8.14%;私塾119960人,占总人口10.27%;不识字713233人,占总人口61.08%。

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,大学程度1865人,占总人口0.13%;高中程度13777人,占总人口0.95%;初中程度54495人,占总人口3.74%;高小程度137466人,占总人口9.43%;初小程度253962人,占总人口17.43%;文盲半文盲595230人,占总人口40.85%。

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,大学毕业、肄业或在校6737人,占总人口0.3%;高中程度101290人,占总人口38.82%;文盲半文盲643103人,占总人口29.01%。

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,大学本科程度4544人,战况民人口0.19%;大学专科程度14185人,占总人口0.60%;中专程度33815人,占总人口1.44%;高中程度116075人,占总人口4.94%;初中程度533149人,占总人口22.70%;小学程度981655人,占总人口41.79%;文盲半文盲383927人,占总人口16.34%,占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22.23%。



职业构成

民国31(1942)年,在业人数448875人,占总人口32.81%,其中农业373824人,占在业人数(下同)83.28%;工业33651人,占7.5%;商业20045人,占4.47%;渔业750人,占0.17%;交通运输业3363人,占0.75%;医务人员1088人,占0.24%;技术答员1618人,占0.36%;自由职业5781人,占1.129%;政党2065人,占0.46%;政府人员6690人,占1.49%。不在业人数376988人,占总人口27.56%。

199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,在业人数939427人,占总人口42.37%,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7435人,占在业人数(下同)5.05%;国家机关、党群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14263人,占1.54%;服务性工作人员16008人,占1.70%;农林牧渔劳动者687540人,占73.19%;生产工人、运输工作和有关人员150111人,占15.98%;其他劳动者312人,占0.03%。

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,在业人口138.79万人,占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70.38%,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9639人,占在业人口4.30%;国家机关、常群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14356人,占1.03%;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18421人,占1.33%;商业工作人员46668人,占3.36%;生产工作、运输工作和有关人员204415人,占14.73%;其他劳动者473人,占0.03%。